一、规划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规划》确定了统一规划、以热定电、技术先进、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结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规划修订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集中供热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对区域热负荷需求进行了预测,对热电厂近期装机方案和供热管网进行了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适用范围为整个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2.5平方千米。规划期限至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6~2017年,中远期至2025年。《规划》经批准后,应根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和产业总体规划的调整情况和各地热负荷的发展实际,适时进行滚动修编。
三、热负荷、热源点和热网
目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有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共热源点主要向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的17家企业进行集中供热,开发区其余地区的用热企业主要靠燃煤小锅炉分散供热,这些分散的燃煤小锅炉热效率低,除尘脱硫设施差,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需要尽快实现集中供热。
《规划》提出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集中供热的公用热源点,以热电联产方式向全区进行集中供热,在规划期间内不规划建设新的公共热源点。
《规划》提出应加快实施公共热源点技改扩建,扩大供汽能力满足开发区用热的需要,该热源点还应具备向毗邻的周边区块用热企业进行供热的能力。
《规划》提出应加快供热管网建设,近期应将供热管网延伸至海城、沙城、天河街道、金海园区等,中远期覆盖全区。供热管网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做到简明、美观,和该地区总体协调。在热源点厂内设立中央监控站,对热力管网实行自动监控。
四、电力电量平衡
热电厂生产的电力电量以本地消纳为主,就近并网,就地平衡,以减少电力线路损耗,增强区域供电能力。
本公示期限为:2016年7月22至2016年7月29日。若需要查阅公示《规划》文本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期限内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联系。联系人:洪善祥,联系电话:0571-8705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