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强化城乡规划统筹,优化镇村空间布局、突出新型城镇化引领,提升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富民强村、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五个方面入手,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
到2016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达到94分,城镇化率超过7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70%,农业劳动生产率超过7万元/人,股份合作制改造村超过40%,新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0万户,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1以内。自然村大幅缩减,新型城乡空间形态基本形成,以交通客运、治水治污、环境保洁、绿化生态、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五网”建设加快联网对接,城乡基础设施配置和公共服务保障供给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到2020年,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达到96分,城镇化率超过7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1.95:1以内,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要素市场化基本实现,城乡差距最小化城市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将分期分批研究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形成“1+X”政策体系,确保新一轮城乡一体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业农村,财政支出中用于“三农”的比重明显提高。对试点乡镇,市、县(市)区要加大改革放权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财政资金,支持试点乡镇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宁波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