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背景
(一)特色优势
1.历史底蕴深厚,文化传承悠久。我省中医药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距今8000年前的萧山跨湖桥遗址和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遗址,元代朱丹溪著有《本草衍义补遗》,清代赵学敏著有《本草纲目拾遗》。浙江药用植物资源丰富、人文社会基础深厚,以“浙八味”为代表的众多特色道地药材享誉海内外,拥有“江南药王”胡庆余堂、叶种德堂、张同泰、天一堂、桐君堂等一批百年老店。
2.产业体系完整,发展基础良好。我省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药产业链和产业体系。据统计,2015年全省中药相关产业实现产值约371亿元,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其中,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加工总产值173亿元,中药制药装备产值约145亿元,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约53亿元。
——中成药产业。全省具有GMP资质的中成药生产企业113家,其中康恩贝集团、回音必集团、华方医药科技、康莱特药业入围全国中成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0强,正大青春宝、胡庆余堂、天皇药业、天一堂药业、佐力药业、大德药业、新光药业等一批优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省初步形成了杭州市、金华市等中成药产业集聚区,拥有百令胶囊、康莱特注射液、银杏叶片、参麦针、孕康口服液和鲜益母草胶囊等一批单品种销售超过亿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中成药品牌产品。
——中药饮片和提取物产业。“十二五”期间,中药饮片产业年均增长30%以上,成为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惠松制药、杭州华东中药饮片、华方生命科技入围全国中药饮片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0强,5家龙头骨干企业年销售额超3亿元,全省具有GMP资质的中药饮片企业68家,2家企业列入我省首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单位。中药提取物产业通过工艺技术创新、质量标准提升、原料基地建设,出口市场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形成一批规模化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
——中药材产业。全省共有中药资源2385种,是我国十大道地药材产区之一,201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58万亩,总产量17.9万吨,“十二五”期间种植面积年均增长5%左右,中药材“三品”认证基地面积25万亩,建成中药材主导示范区和精品园50个。“浙八味”等道地药材质优量大,浙贝母占全国总量90%,杭白菊占近50%,铁皮石斛、西红花、灵芝、薏苡、栀子、乌药、三叶青、猴头菇、厚朴、玉竹、山茱萸等一大批浙产特色药材在全国占优势地位。“桐乡杭白菊”、“樟村浙贝”、“瑞安温郁金”、“武义铁皮石斛”、“缙云米仁”、“天台乌药”、“磐安中药材”、“龙泉灵芝”等一批产品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一批产区先后获得“中国药材之乡”、“中国杭白菊之乡”、“中国浙贝之乡”、“中国铁皮石斛枫斗加工之乡”、“中华灵芝第一乡”等称号。磐安“江南药镇”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浙产道地药材在全国市场的影响力。
——中药相关产业。以铁皮石斛、灵芝等浙产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开发的保健食品,在国内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以中药材为原料开发的洗涤用品、化妆品和休闲食品等天然健康产品快速发展,推进了中药资源综合利用。中药制药装备产业在全国居重要地位,全省共有该类生产企业700余家,产品1000余种,形成了温州中药装备等产业集聚区。
3.创新能力增强,引领作用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集源头创新、集成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服务于一体的涉及全产业链的中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十二五”期间我省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大力实施省中药现代化项目,有效地推进了产业创新发展。青春宝药业参与的“中成药二次开发核心技术体系创研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康莱特注射液2015年成为首个在美国进入三期临床的中药注射剂产品,育成中药材新品种15个,银杏叶提取物行业标准通过加拿大NHPD认证,有力地促进我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国际化步伐。
(二)存在问题
我省中药产业虽取得较快发展,但与先进省市的差距仍不小,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全国排名从“十五”末的前10位下滑至“十二五”末的第18位。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总体规模偏小。我省缺乏全国十强的排头兵企业,规模以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年平均产值不足5000万元,中药制药装备生产企业年平均销售收入3000万元。二是优势大品种培育亟待加强。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老产品较多,形成规模的新产品较少;普通剂型较多,先进剂型较少;低附加值产品较多,高附加值产品较少,截至2015年底,全省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仅有百令胶囊和康莱特注射液2个。三是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较低,产地精深加工集约化程度不高,药用野生资源保护有待加强,优质中药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药材质量标准缺乏、部分药材短缺等制约了产业发展。四是企业创新投入偏少。中药科研工作的碎片化、零散化问题较为突出,中药新药研发、名优特色品种二次开发及医院制剂研发能力有待突破,企业研发投入较低,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缺乏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及团队。“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批准中药新药132个,我省仅7个。
(三)发展机遇
我省中药历史经典产业作为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特色产业、惠民富民产业,也是健康产业的重要支撑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潜力。
产业发展前景良好。中药产业链涵盖了一、二、三产,从中药材种植(养殖),到中成药、饮片和中药保健食品生产加工,再到电子商务和仓储物流等流通环节,加之养生、养老、医疗、康复、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和中药制药装备等相关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辐射效应。2014年全国中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24.4亿元,占全部医药工业的比重由2010年的25.0%提升到29.6%。
市场需求快速增长。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全民医保体系的逐步完善、人口老龄化快速来临,中药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中药产业迎来了发展战略机遇期。另一方面,2015年“青蒿素的研究成果和应用价值”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极大地促进了中药国际化进程。目前,国际医药市场对包括中药在内的天然药物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需求逐年增加,世界植物药市场总额以年均10%的速度快速增长。
政策引导推动发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近年来,国家、省制定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加快推进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和规划,在中药工业转型升级、中药资源保护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现代中药流通体系构建等方面,明确了产业发展思路、目标、路径和主要任务,并从政策、监管、资金、要素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推进力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省委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抢抓中药产业发展机遇,以市场和产业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互联网+”为契机,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名企名品,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发展,提高中药材保障能力,完善市场流通体系,规范生产经营,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医药强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持续健康、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中药产业发展环境。传承保护与创新驱动相结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加强中医药传统理论、经验和中药加工、炮制工艺的传承,加强中西医结合,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着力突破一批制约中药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优势资源、重点品牌、骨干企业为核心,推动中药产业跨领域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中成药、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中药保健食品、中药日化品、中医药装备、中药健康养生和中药文化旅游等产业,从而推动中药产业全面进步。
中医服务与中药发展相结合。。中医中药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以临床需求和治未病为导向,建立健全中医中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加大浙产中药推广使用,促进中医中药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中药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发展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打造中国标准和中国品牌、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稳步提升,中成药、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药保健食品及中药相关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以电子商务和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为特征的现代化中药流通体系基本建成,以中药健康养生和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中药休闲旅游和养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需求。
——产业规模。打造千亿级产业,到2020年全省中药及相关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0%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排名前20%企业占全产业总产值50%以上。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在中药材种植养殖和加工、流通中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企业。重点中药生产企业主要中药材原料基地化率达到60%以上,“公司+基地+农户”生产模式得到广泛应用,药材质量显著提升,促进农民增效增收。
——传承创新。“浙八味”等特色中药材和传统优势中药品牌、技术得到进一步保护和发展,传统经典中药验方传承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中药制造、加工水平明显提升。中药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快,质量控制和溯源体系基本形成。新药创制、大品种二次开发和医院制剂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水平不断提升,培育形成一批中药特色品牌。
——产业融合。基本实现中药与养生、养老、医疗、康复、文化、旅游和健康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产品服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以中药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休闲养生食品等大健康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中药健康养生基地、中药文化体验观光园区,形成以中药健康养生和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中药休闲旅游及养生服务体系。
三、重点领域
(一)中成药
加大现有疗效确切、需求量大的中成药品种的市场培育力度。加强中成药研究与开发,开展以疗效确切的传统验方、医院制剂等为基础的中药新药研发。针对重大疾病,开发一批有效成分基本明确、作用机理基本清楚、剂型先进的中药新药,加快产品产业化。支持名优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和生产全过程质控体系建设,提高药效、降低副反应,扩大新的适应症。加大对传统中成药改造,加强缓控释等新型制剂技术在中药产品中的运用。加快海洋药物研发,丰富产品结构,推进舟山新区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建设。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色、国际标准的质量检测方法和控制体系,提高中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中药饮片和提取物
加快传统中药饮片创新发展,在总结和传承传统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基础上,着力发展无硫饮片、定量压制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等产业化生产,稳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生产;推广应用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全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技术、外来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和安全贮存技术等;开发中药处方代配代煎信息化智能控制系统,规范中药配方、煎药操作,实现中药代配、代煎全过程的远程监控和可追溯。修订《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控制和炮制工艺水平。促进与中药饮片炮制关键技术相适应的新型炮制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大力培育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
(三)中药材
重点支持纳入《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培育名录的43个县(市、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建立浙江特色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区),着重开展“浙八味”及铁皮石斛、灵芝、西红花等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特色中药材以及濒危野生药材规范化种植,发展林下药材生态套种及贝类、藻类等功能性海洋资源养殖,大力推广应用药材产地初加工新技术,培育新“浙八味”,研制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体系,扩大品牌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省内或省外药材道地产区建立规化生产基地,保障优质原料供应。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健全中药材生产流通组织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质量溯源体系。
(四)中药健康产品
针对当前在亚健康调节、抗衰老、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巨大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以铁皮石斛、灵芝、薏苡、黄精、珍珠及蜂产品等浙产特色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健康饮品、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研发及生产,鼓励贝类、藻类等海洋资源保健产品开发及生产,培育中药药膳和健康养生咨询等新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
(五)中医药装备
加快实施中药产业“机器换人”,培育发展中药特色装备产业,重点支持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节能的提取分离、饮片炮制、制剂加工等新型成套中药制药装备研发生产;鼓励中药企业加快设备的现代化改造和配套制备工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升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水平。支持企业开展中药材种植、采收和产地初加工装备的研发生产,提高中药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水平。发掘整理中医经络理论,支持中医医疗器械开发和产业化。
(六)中医药服务业
支持企业跨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在生态环境优越、中医药传统文化浓郁的区域加快中药健康养生、中药文化休闲旅游等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
加快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坚持绿色化、园区化、高端化导向,以中成药、中药饮片和提取物、中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制药装备等产业为重点,在杭州市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金华市天然药物生产基地、台州市和绍兴市特色中药产业带、湖州市省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示范区、衢州市和丽水市特色中药材产区、舟山市海洋药物产区和温州市中药制药装备生产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依托龙头骨干企业,谋划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符合生态工业要求的中药产业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着力形成产业集聚、区域联动、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推动特色小镇建设。以“江南药镇”为重点,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以人居景观风貌和中医药养生文化相结合为特色的健康产业示范区。鼓励引导基础较好的中药材产区,统筹利用当地医疗、中医药、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继续深入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基地示范点建设。
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基地建设。推动道地大宗和特色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主导示范区和精品园,加快浙产特色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新品种。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中药全产业链开发和跨区域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在适宜药材生产的区域,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建设现代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保证中药材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溯源。
(二)实施名优品牌战略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以中药为主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技术、管理、商业模式和制造方式创新,推进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话语权的“三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关联企业构建产业联盟,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统筹发展。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分工协作,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小而优的中药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形成龙头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的产业组织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推进浙产名优品牌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大浙产特色中药品牌培育力度,做好中药材新“浙八味”评选工作;培育创建一批以浙产优势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及保健产品,巩固和扩大浙产中药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中药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使用、管理和传承,加强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明确权利主体,将浙产特色药材的道地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和产业优势。
提升质量标准水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实施《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并适时予以完善;加快行业联盟标准和质量标准制定,启动浙产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的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提升“浙八味”及铁皮石斛、灵芝等浙产特色中药材的质量标准水平。
(三)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培育创新主体。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协同创新,重点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利用研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设立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承接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引导中药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究院建设。
强化技术创新。支持以省级创新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逐步构建涵盖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发展、中药新药创制、产品二次开发、中药工艺研究、商业模式创新等全过程的中药创新体系。支持中药药效筛选和安全性评价、中药提取和制剂新工艺新技术、中药质量控制技术、饮片炮制技术、无菌制剂生产环境微生物监测技术、中药制造业“机器换人”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中药材领域攻关力度,推进珍稀濒危药材替代品的研发、穿山甲稀有蛇等人工繁殖难点的攻克。加强中药候选新药研究、中药新药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医院新制剂研发、中药配方颗粒研发、中药制药装备研发等。
加强传承创新。大力推动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及应用,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依托科研院所、高校的研发力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和技术创新,重点推进“浙八味”和铁皮石斛、灵芝等道地中药材生产技术和产地加工标准化技术规范的创新升级。开展新食品原料、新中药材资源和新药用部位的开发利用研究,加大以中药材为加工基础材料的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为相关健康产品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支撑。
(四)提升中药材生产水平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在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加快国家省县(市、区)三级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建设。启动43个中药材重点县(市、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加快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强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规范濒危植物的采集、药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鼓励和扶持野生药用动植物的人工驯养和种植,推进以利用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培育资源为主的转变,减少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依赖。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商品规格等级标准、道地药材标准。加快推进中药材安全适用农药的登记工作,加强中药材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强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强化检测,深入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订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中药材和中药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第三方中药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动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中药材原料。
加强中药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逐步建立有利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使用、管理和传承的专门保护制度。明确中药知识权利主体,加强道地中药材及其原产地保护工作,将药材道地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推进发展模式创新
积极推进绿色安全制造。深入推进中药产业绿色化、生态化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工厂和循环经济园区,引导企业切实推进“机器换人”,推广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在中药生产中的应用,推动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
探索“互联网+中药”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引导企业依托网络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中药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探索推广药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构建高效、快捷、便民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开发中药饮片处方代配代煎信息化智能化控制系统。规划和建设现代化中药仓储物流中心,配套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引导产销双方无缝对接。推进中药材流通体系标准化、现代化发展,初步形成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
推进特色市场建设。重点支持磐安“浙八味”特产市场等我省特色市场建设,打造集“浙八味”等特色产品交易、推广、产业引导于一体的中药产业现代市场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加强对中药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社保、环保、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物价、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落实本规划。
(二)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国家在基地建设、项目布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等有关政策性资金和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中药产业发展。依托我省民营资本充裕的优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药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服务,构建有利于我省中药产业创新和发展的良性投资生态体系。注重对精制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中药提取物发展、药食同源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促进中药资源高效利用。研究制订中药经典产品目录,在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中药产品优先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药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目录,推动产、销、用对接。加速推进有利于中药材种植(养殖)的土地流转。
(三)强化行业监管
建立和完善质量追责制度,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保健食品等质量监督检验和抽检力度,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加大力度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建立长效追责制度,切实保障中药产品安全。强化中药材生产投入品管理,严禁滥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生长调节剂,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不法行为。大力支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测检验社会化程度。争取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浙江省试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中药材种植、流通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采集及发布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四)重视人才培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省“千人计划”及创新团队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中,加大中药产业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实施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加强技能型人才培育,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中药领域专业化培训,加强中草药种植、中药炮制、中药制剂及中药(材)检验等中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中药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五)深化精准服务
深入开展中药产业“精准对接,服务企业”行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中药产业传承发展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大浙产特色中药品牌培育力度,组织开展中药材新“浙八味”评选认定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浙产中药品牌的影响力。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发展。
(六)发挥中介作用
充分发挥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省药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针灸学会等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自律作用,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推动企业合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行业信息发布,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资讯、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建立中药产业发展联盟,依托行业中介组织、龙头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推动成立中药产业发展研究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协调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促进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与本规划相衔接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任务措施。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本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