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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8-06 14:14:34
       一、现状与形势
       我省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活力突出 、产业化能力较强。2015 年全省生产总值(GDP)达到 42886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 12000 美元,信息经济、时尚产业、高端装备等领域引领全国发展,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机制灵活的优势,在军民合作对接交流、军民两用技术转化、重点载体平台建设、创新创业环境营造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军民融合的浙江之路,开创了军民融合的浙江模式。
       (一)主要成效
       1、军民融合产业初具规模
       我省积极探索军民融合产业对接模式,形成了政府搭台、军地互动、民企“唱戏”的军民融合发展机制,集聚了一批军工先进技术、成果、项目和人才。截至目前,我省已与 11 家军工集团 100 余家军工系统单位开展了合作交流活动,建有各类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 17 个,涉军企事业单位 300 余家,进入军品生产市场的民营企业 90 余家,获得国家保密资质的 180 余家,获得武器装备许可证的近 100 家,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船舶工业 、核电配套工业、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一批优势产品和技术,经测算 2015 年全省军民融合产业产值约为 2500 亿元。
       2、军工技术“转民”成效显现
       我省加强与军工科研机构(企业)的科技合作力度,有力的推动了“军转民”进程。在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六研究所 、第五十二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一五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二研究所等院所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数字安防监控技术、光纤传感技术、红外微光夜视、新型材料技术等军用技术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在智慧城市、物联网等领域应用深化 。通过“军转民”,孵化培育了海康威视、杭州瑞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等具有影响力的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3、民营企业“参军”层次提升
       我省通过扩大产品技术信息和需求信息对接,加快了企业“民参军”步伐。“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企业申请“军工四证”资质的数量年均增长 20%以上,民企的军品配套产值已占全省军品产值近三分之一。目前,“民参军”版图已延伸至兵器、航空、航天、舰船、军工电子、核工业等行业以及纺织、服装、医药等“军贸军购”领域。尤其在航空航天领域,培育了西子航空、宁波星舰、飞扬机械等企业,为蛟龙 600、“神舟”飞船、“长征”火箭等国防科技重点工程提供了关键部件。
       4、特色产业基地初步形成
       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加快“走出去、引进来”,特色化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加快形成。目前,我省已建有鄞州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和秀州、德清、七一五所海洋声电 、兵科院宁波分院新材料等 17 个省级(国家级)基地,初步形成了以杭州为中心的水声、计算机外部设备、舰船动力、航空配套等科研生产基地,以宁波为中心的特种金属和复合材料研究基地,以嘉兴为中心的光电器材、电子信息科研产业生产基地,以德清为中心的轻武器生产基地,以海盐为中心的核电关联产业发展基地。
       5、创新创业平台种类繁多
       在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我省推进建设特色小镇契机下,军民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更趋浓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宁波鄞州建立了中物院(宁波)军转民科技园;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在鄞州区设立了军转民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 21 所在湖州南浔建立浙江分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与嘉兴市秀洲区共建嘉兴光电产业园;德清地理信息小镇 、海盐核电小镇等一批军民融合产业领域的省级特色小镇已积极开展创建。
       但是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制约与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先天较弱。我省在原先国家军工布局中几乎空白 ,军工企业集团与科研院所布局少,军民融合产业起步较晚,人才和技术储备不足。二是沟通渠道有待完善。军工集团和我省民企两者间的信息沟通渠道较窄,技术、人才、设施等资源的共享、转化和互促途径仍需完善。 三是政府支持亟待加强。我省各级政府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信息交流、企业培育、项目引进、资金投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
       (二)发展机遇
       军民融合发展是全球普遍趋势,产业发展空间巨大。世界主要国家根据国际环境和本国国情均采取了不同的推进军民融合的政策和做法,目前,美、英、德、日、俄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军事专用技术比重已不到 15%,军民通用技术超过 80%,军队信息化建设 80%以上的技术来自民用信息系统,80%左右的初级军官和军事技术人才来自国民教育系统,军民融合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普遍趋势,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军工央企、科研院所加快向具有经济和市场活力的区域布局。总体来看,国内军民融合已向纵深拓展,军民融合产业是支撑军民融合的重要内容,相应的政策环境利好将持续释放。军民融合与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政策支持和市场环境,“十三五”重点打造的七大万亿产业,其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亟需信息技术、航天航空、海工装备、核电关联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支撑。同时,我省的一部分民企已积累了相当的资本和技术,对机器人、新材料和卫星导航等先进技术领域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军转民”、“民参军”的需求快速增长。为此,我省要顺应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把握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机遇,抓住军工集团和科研院所布局优化、改革深化的契机,发挥自身民营经济的优势,加快推进我省军民融合产业跨越发展。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五大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军民融合战略,坚持“信息共享 、技术共研、人才共用、产业共育”,整合我省民营经济的技术、市场和资本优势,围绕重点领域,以“军转民”和“民参军”为突破口,强化与军工集团、科研院所、军队的战略合作,着力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协同创新,着力推动军民融合信息共享共用,着力完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机制,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运作。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基础上,突出浙江民营经济和市场活力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军品民品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强化市场意识,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推动“军转民”和“民参军” ,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军地协调。加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总体协调,争取军地合作的制度改革突破,强化与军工集团、军工院所 、军队对接,整合军地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科技、经济、教育、人才、信息、设施等要素双向扩散、交流、融合,逐步形成共建共享、协调有序、运作高效的发展格局。
       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军民融合相关企业充分利用省内外军工央企资源,拓展国内外市场,主动参与国际军购军贸活动。鼓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建立军民结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提升军民两用技术转化能力,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
       坚持重点突破。按照精准定位、精准招商、精准施策的要求 ,突出区域特色,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引进和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批重点平台,通过军民融合点式突破,助推我省产业转型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力争在竞争能级、产业布局、创新能力、体制机制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成为军队国防建设的重要关注点,对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向更高层次迈进 ,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明显提高。到 2020 年,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军工产品,在军民融合产业领域培育若干个销售收入达到 50 亿元以上的领军企业,实现“民参军”产值 1000 亿元,“军转民”及相关产业发展超过 4000 亿元。重点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平台。到 2020 年,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各具优势的军民融合省级创新示范区,在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中新增 1~2 家达到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水平,建成军民融合相关领域特色小镇5 家以上。
       军民协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突破 ,共建 10 家以上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 5 家军民融合领域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军民融合领域的政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军民融合产业相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军民对接机制取得重大突破 。 。建立起良好的省部合作对接机制,与军工集团、科研院所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军民融合信息征集和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方向
       以“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加强军工技术成果吸纳,加快产业化步伐,重点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信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支撑我省未来发展的产业领域军民深度融合,促进优势产品“参军”发展,进入国防尖端技术领域,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一)重点主攻高端装备制造
       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优势,嫁接军工装备高新技术,拓展高端装备新领域,大力发展高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民用航空航天装备、民用核电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四大领域。
       高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以高端特种船舶、海洋工程装备 、核心配套件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引进和开发超大型干散货船和油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汽车滚装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 、大吨位化学品船、大型疏浚工程船等高端船舶和特种船舶;大型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海洋生产(生活)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半潜运输船、海工辅助船等海洋工程装备;船舶电子、水环境监测、光纤传感监测系统、智能化电控系统、大型及新型推进装置 、高端船用发电设备、船用卫星定位、遥控监控与通信系统等海洋电子产品。
       民用航空航天装备。以飞行器(小型飞机)、航空航天关键基础件等为重点,积极发展新型涡桨支线飞机、小型载人飞行器 、无人载货飞行器;重点开发大飞机核心部件,包括发动机部件 、柴油电喷系统、C 系飞机机身以及大型民用飞机机身结构件等 ;鼓励发展航天飞行器用标准件、冷凝空分设备、负压温差聚变防腐设备、低压电器、防爆电器等飞行器功能部件制造;依托通航机场,大力发展以通航服务运营业、通航人才培训、通航飞行服务、航展与产品交易、通航技术研发等为重点的航空现代服务业。民用核电装备。以核能装备关键部件为重点,加快引进和培育核电重装设备企业,重点开发核岛蒸发器、压力容器、堆内构件等核反应堆功能部件以及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消防监测控制系统、关键泵阀、通风空调设备等核电辅助设备。
       智能制造装备。以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成套制造装备为重点,积极发展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安防、巡检、排爆、环保机器人,以及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等机器人核心部件。积极发展高性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性能检测设备、智能成套装备、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
       (二)做强做优信息产业
       依托我省信息经济产业优势,推动军工信息技术、产品向民用领域对接转化,重点发展卫星应用及通信、智慧安防、高端电子元器件及产品、信息软件等领域,推进军民融合集成电路制造。卫星应用及通信。大力推进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北斗导航等卫星遥感推广应用,开发兼容多卫星数据接收处理的软件 、芯片和终端。开发应用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相关产品,促进地理信息及导航定位技术在“智慧城市”、物流监控、电子商务等与位置服务相关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开发超高速宽带接入、核心路由交换、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5G 移动通信、量子通信等关键技术,推动量子通信等关键技术产业化。
       智慧安防。重点推进安防监控、新型光纤传感、入侵检测、身份验证、可信计算、网络与信息集成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应急响应、容灾备份、安全测试、风险评估等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鼓励合作开展大型复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系统规划、设计、开发、集成和运维服务,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在智慧城市、智能工厂等领域的应用。
       高端电子元器件及产品。围绕量子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关键应用系统等,重点发展面向网络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领域的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产业应用,发展高性能存储芯片、专用芯片以及微电子、光电子、特种电子元器件等。
       信息软件。支持基础软件创新发展,实现智能终端操作系统 、云计算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等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形成核心知识产权。推动安防监控、纺织服装、工业控制、医疗卫生、智能交通、金融、通信、电力等行业应用软件发展。
       (三)联动发展新材料产业
       结合军用新材料技术积累,面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 、新能源等领域,开发前沿新材料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军用关键材料进口替代。
       高性能合金材料。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 、耐疲劳为发展方向,发展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和钛合金等关键材料和结构件,重点满足大飞机、高速铁路等交通运输装备需求。
       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快发展碳纤维等高性能增强纤维,发展风电叶片、建筑工程、高压容器、复合导线等专用材料,积极发展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等,加快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速列车、海洋工程和防灾减灾等领域应用。
       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积极发展高纯石墨,锂电池用石墨负极材料,加快研发核级石墨材料,引进锂离子正极材料、太阳能EVA 、太阳能电池背板、稀土储氢材料等。
       (四)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鼓励军工企业、院所与我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结合我省“五水共治”和“治气治霾”需求,提供技术与服务支撑,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高效节能装备及产品。重点引进余热余能余压利用技术、分布式发电技术,大力开发燃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大型余热余压回收成套装备及关键部件、工业锅炉智能燃烧系统。
       新型环保装备及产品。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治理技术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积极开发医药、化工、制革、印染 、电镀等行业用新型高效膜分离、微滤净化处理设备。
       节能环保服务。聚焦环保技术与咨询服务、环保设施专业运营服务、环保工程总承包,重点发展监测评价、规划咨询、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运营服务、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产融结合等综合服务。
       (五)加快发展生物医药
       全面推动医药、医学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应对人民健康需求,通过资源共享和技术联盟,重点在转化医药科研成果方面开展合作。
       高端制剂。围绕重大常见疾病的防治需求,培育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高端制剂、进口替代制剂,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新药品。
       生物制药。紧跟国际生物技术制药发展趋势,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提升生物技术药物开发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基因工程药物、生化药物、诊断试剂、疫苗等方面培育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
       医疗器械。高效推进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先进治疗设备 、医学影像设备以及家庭用普及型医疗器械领域的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和重大产品创新。推动核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应用。
       (六)鼓励我省优势领域应用转化
       立足我省特色块状经济和优势领域长期技术积累,注重先进民用技术产品在国防军工建设中的应用,加强与军工集团、军队后勤部门、军工厂等的战略合作,积极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推动优势民品在国防军工领域转化应用。
       军用高端纺织产品 。开发多种纤维混纺、符合、交织面料及纯棉等服装面料,重点开发抗菌、除臭、抗紫外线、耐磨等功能的功能面料,大量用于部队内衣、作训服、常服、背包、降落伞等领域。
       军用特种机械零配件。重点发展有军用需求的高可靠长寿命轴承轴瓦、高效低噪特种泵阀、精密部件,压力容器、堆内构件 、主泵等核动力装置,大马力汽轮机、燃气轮机、推进电机等动力装备,具有先进技术依托的人防设施设备等领域。
       军用先进五金工具。支持五金制品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对有军用需求的民用技术开展二次开发,重点发展密封装置、工装夹具、电动工具、汽摩工具、文体用品、园林工具、不锈钢制品等军用五金制品。

       四、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重点在技术创新、载体建设、项目引进、企=业培育、市场推广、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强建设,推动我省军民融合产业跨越发展。
       (一)提升产业集聚平台
       1、创建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以省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较好、相对成熟的地市为重点,在体制机制、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协同创新等重点领域开展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构建可复制推广、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 、技术转移服务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浙江模式”,加快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在全省择优遴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坚持“特、优、精”建设理念,用三到五年时间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各具优势的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2、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以军民融合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及军工央企为依托,打造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重点做强新材料、水声光电、计算机外围设备、核电关联、航空航天、光电器材和电子信息等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公共技术平台、产业化支撑平台、创业服务平台和政策环境平台,承接军工大企业(机构)、大项目,争创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
       3、加快创建军民融合产业相关特色小镇
       抓住全省创建特色小镇的机遇,联合大型军工企业、军工院所等单位,创新合作机制,依托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坚持产业发展、文化展示、科技旅游“三位一体”,围绕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核电关联、信息经济 、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动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西湖云栖小镇、桐庐智慧安防小镇、江北动力小镇等列入创建名单的省级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壮大;结合第三批省特色小镇创建,鼓励支持德清航空智造小镇、横店航空小镇、台州无人机小镇等创建省级特色小镇。
       (二)增强协同创新能力
       1、合作共建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创新平台
       鼓励龙头企业、地方政府与十一大军工集团及下属科研机构、企业、军校,以及国防科技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共建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平台(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转移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中心、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平台机构,参与国家军工能力自主化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宁波中物激光与光电技术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鄞州创新中心、中电科三十六所智慧园等军民融合加速器、协同创新平台。
       2、推动军民科技设备设施开放共享
       加快建立合理的平台服务收费制度和利用创新券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具备开放条件的军工集团、军工院所、高校研究院中的各类实验室、实验平台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推动军民两用型研发工具、仪器设备、试验检测设施等开放,实现军工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新建相关实验室和试验设施,要统筹各区域军民需求和存量资源,合理布局。
       3、积极开展省际技术战略合作
       鼓励具有技术优势和特色明显的民营企业,加强与四川、重庆、陕西、湖北等军工大省的军工央企、地方配套企业、军事院校等的对接,开展战略合作,吸纳先进技术,实现技术、人才与资金、市场的优势互补。
       4、探索新型技术服务模式
       推动建立军民融合网上服务平台,努力探索“互联网+”、“云制造”、“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服务模式,强化浙江科技大市场作用。建立由政府引导支持,军工央企、军地院校,本省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的军民融合技术“O2O”服务模式,加强军地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要素和科技环境的整合,提高军民科技资源网络化共享和利用效率。鼓励浙江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省军民融合智库,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咨询。
       (三)培育优势骨干企业
       1、加大军工系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十一大军工集团在我省设立的分公司、下属子公司 ,军工集团与我省民营企业合资、合作设立的技术成果转化公司等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企业用地,加大金融 、担保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上市发展,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鼓励其在区域经济中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2、加快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择优选择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特色鲜明、成长潜力大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企业,或为军品科研生产配套、为军工能力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培育,通过加大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形成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骨干企业。鼓励其通过“军转民”、“民参军”,与军工大企业 、军校大院所、军队大后勤实现产业对接和配套协作,参与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支持相关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军购军贸。
       3、增强企业战时与应急供应制造能力
       重点围绕突发战争、消防、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程抢险、海上溢油应急、道路应急抢通、航空应急救援、水上应急救援、核事故处置、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疫病检疫处理、反恐防爆处置等领域的突发情况,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生产机制,增强企业战时应急制造能力,保障相关产品在战时与应急情况下的生产供应。
       (四)实施重大产业项目
       1、着力引进军工集团战略布局项目
       实施一批对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做大产业总量、提高产业层次、转变发展方式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领军项目,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重点支持波音飞机亚太基地、海康威视电子安防产业基地、航天科技集团遥感卫星、浙江航天泰坦空间信息产业的“高分专项”、台州无人机整机生产基地、凤凰智能化无人潜航器等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 20 项以上“军转民”技术研发项目,国防科技成果重大产业化项目 20 项以上,利用军工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100 项以上。
       2 、鼓励我省企业参与国防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鼓励我省在军民融合领域具有产品、技术、人才优势的领军企业,积极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海防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别是参与国家投资布局的输油管道、光纤光缆、军民两用或通航机场以及大飞机制造、卫星与航天、航空母舰制造等项目,促进企业生产制造技术和产品集成技术提升,实现“民参军”和“军转民”的互促发展。
       (五)推广优势特色产品
       1、加快卫星应用推广示范
       按照军民两用、重点扶持民用产业化应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航天资源和共享数据,围绕智慧浙江建设,加快实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工程,着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多模式卫星导航定位测量终端设备、车载移动测量设备 、无人机可量测航空摄影数码相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以及涉及激光传感系统、一体化测图系统、海洋水下测绘等新一代地理信息技术装备,争创国家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区。
       2、推进数字地理信息系统应用
       依托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及共享平台、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安居、电网 、城管等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中的保障服务,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公共安全、智慧环保的建设 。稳步推进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城市规划、山区建设、海洋开发 、应急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深度开发应用,拓展商业、旅游、房产等民生领域的应用空间和功能。
       3、促进智能装备技术应用推广
       挖掘军工企业集团和军工院所在智能装备技术领域的积累 ,面向“机器换人”市场需求,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的综合集成应用 。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智能制造产品与装备应用示范,推广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应用,构建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工业物联网系统。
       (六)创新军民对接机制
       1、建立军民需求信息征集与发布机制
       编制我省《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扩大军转民、民参军技术产品信息和需求信息的征集和发布范围。利用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网、全军武器装备采购平台及浙江科技大市场等载体,建立我省军地信息共享平台。
       2、完善军工技术成果产业化机制
       建立军民技术产业化服务机构,支持军工集团、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民营企业开展合作,共建共享军民融合研究院、实验室及中试孵化平台;鼓励通过合作开发、二次开发、技术许可 、技术入股、人员交流、企业并购,推进军工院所高新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鼓励军工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和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
       3、建立重大项目对接引进和精准服务机制
       加强省领导、省级部门与国家工信部、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与装备机关、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工局和中科院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汇报沟通。追踪十一大军工集团战略布局与技术发展趋势,争取国家重大军工项目、军工科研机构、成果产业化项目等在我省落地。
       4、开展多层次军民对接活动
       鼓励我省企业与军方机构、科研院所之间建立长期的信息对接合作机制。支持各地政府牵头举办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大会和军民融合产业化成果展示、技术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军转民”和“民参军”技术产业化。

       五、保障措施
       重点在组织沟通协调、财政金融扶持、相关政策配套、人才引进培育、宣传监督考核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完善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发挥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军民融合工作办公室及其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等专项小组的作用,由省经信委牵头,会同省发改、科技、国土、人社、财税等省级部门,建立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机构,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各地市及县(市、区)政府建立对应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建立由政府引导、相关领军企业 、科研院所以及高校参与的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鼓励产业联盟内的民营企业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并更多地参与国防大项目建设。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在省级财政分配下达的相关专项资金中,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给予考虑,引导市县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在孵项目给予适当资金 、贷款贴息等补助,对军工技术成果转化为有市场竞争力的民用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等。对军民融合相关企业在机器换人、“三名”工程、“两化”融合、工业设计、区域品牌培育、节能减排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推荐转型升级基金支持及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的资金支持。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民参军”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军民两用技术生产民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以军品为主营业务的民口企业,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产业化项目和参军民企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给予融资额度和利率优惠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军用技术转民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项目。
       (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整合制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审批上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创建军民融合相关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创建成功的按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3~5%和 5%以上两个档次,分别给予 500 万元和 1000 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支持依托军民融合相关特色小镇建设,对成功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 50%给予配套奖励,新增财政收入上缴省财政部分,前 3 年全额返还、后两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鼓励政府采购向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和服务倾斜,支持军民融合相关企业参与国际知名展会,对参加经认定的重点国际知名展览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资助。
       提高军工四证”审批效率,提高省市级层面的“军工四证”认定申请程序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对成功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的企业,予以一定资金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符合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鼓励有关单位以普通专利形式对科技成果进行保护;充分保障军工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确保军工院所能够以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收益分配。
       (四)健全人才招引体系
       积极引进一批掌握军民两用技术的高端人才,在工资、住房 、休假、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省有关规定待遇。驻浙军工央企的科技人才享有本地区科技人员同等待遇。加强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军工部队、军事院校的科技人才交流、培养制度、柔性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军民融合产业所需人才的定向培养、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五)建立分类统计体系
       建立健全军民融合产业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体系,加强军民融合产业基层统计力量,按地市、行业分类排摸完善我省军民融合相关企业名录库。对名录库内企业,各地市按季度上报相关统计指标,提高基础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强对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跟踪、监测、调研,定期分析发布行业统计监测指标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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