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经本单位推荐公示、同行专家评议后,确定推荐范渊、王静昌、方永飞等3人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6月8日至6月13日,共6天。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省经信委人事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8153,传真:0571-87052861。
附件:1. 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申报材料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