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浙江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体制改革 > > 内容

13个粮食主产省试点农业大灾保险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2-19 16:55:24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考虑到农业大灾与一般灾害的灾因基本相同,但损失程度不同,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对农业大灾保险产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提高赔付金额方面,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和赔付标准,开发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农业保险产品。《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试点方案和试点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县情况、保险方案、补贴方案、保障措施、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数据、试点统计表以及地方财政部门认为应当报送或有必要进行说明的材料。《通知》称,试点实施过程中,在符合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具体保险模式,包括保险产品、投保理赔、组织保障等,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发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具体经验。

上一篇:嘉善县深入开展“双招双引”助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赢
下一篇:丽水在全国首创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贷款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