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增强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为重点,加快构建都市圈公路和轨道交通网,提升物流运行效率,统筹市政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一体化;二是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以推动都市圈内各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导向,推动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夯实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三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以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为重点,推动人力资源、技术市场、金融服务一体化,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四是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以都市圈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整体提升为导向,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以推动都市圈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源头防治为重点,强化绿色生态网络共建和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共建美丽都市圈;六是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搭建联结城乡的功能平台,在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创新协商合作机制、健全规划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协调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多方合力、多措并举推进现代都市圈建设重点任务落地,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