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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19 13:24:57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我省深入实施建筑强省战略,建筑业作为产业链长、带动力强、贡献度高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富民安民基础产业实现持续较快发展,转型升级取得可喜成绩。 建筑业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全省建筑业累计完成产值近 10 万亿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每年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重保持在 12.5% 以上、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 5.5% 以上、上缴税收占全省地方入库税收比重保持在 10% 以上。其中,2015 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占全国总产值和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 13.3% 、6.0% ,勘察设计收入占全国的 8% 左右,“十二五”时期建筑强省确定的主要指标基本实现,在市场化改革、制度供给、产业基础等方面形成了新的先发优势,为全面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初显成效。“十二五”时期,全省共建成节能建筑 5.3 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 320 万吨的节能能力;累计实施绿色建筑 2.4 亿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标识 206项,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全省共有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的工程项目 56 个、总建筑面积 364? 42 万平方米,其中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项目 16 个、建筑面积 62.31 万平方米,装配整体式钢结构项目 8 个、建筑面积 79.46 万平方米,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项目 10 个、建筑面积 122? 81 万平方米;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 22 个,混凝土预制件(PC)生产线 18 条、年生产能力 140万立方米,绍兴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双试点城市,宝业集团、杭萧钢构、正泰集团、浙江雅德居、亚厦装饰、中天建设等 6 个产业化基地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条件日趋成熟。法规政策日趋完善,2015 年 12 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为绿色建筑实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立法保障;2012 年、2014 年,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2 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1 号),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也均已出台相应政策文件,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政府引导机制进一步强化,2014 年底,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现场会,全面部署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并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2015 年底,省财政设立城乡新型建筑工业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安排 1 亿元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创新、基地与项目建设、农村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等。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全面推进 10 项地方标准和 11 项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工作,制订形成《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适宜建筑体系指导目录》。基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以“1010 工程”(即 10 个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 10 个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为抓手,强化示范引领,10 个示范基地已完成总投资额的 60.26% ,10 个示范项目已完成总造价的 61.77% 。
       (二)存在问题。
       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建筑产业现代化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专业化分工尚未完全形成,全产业链尚未实现有效整合。同时,由于传统建造方式及其带来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层次、低价格竞争模式并未根本改变,建筑产业化需求带动供给的市场机制和规模化效应也未形成,造成当前推进成本偏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约束机制和扶持推广力度,带动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有效市场。
       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繁多、通用性差,尚未形成国家和省级层面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中的一些关键性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与现有技术标准体系相配套的规范、工法等有待完善。建筑部品部件品种少、模数不协调,尚未形成系列化、标准化、多样化的供应体系。
       建设和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现有的设计、施工相互割裂、各自为政的建设模式,既增加了建设成本,又影响了建设效率,需要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等承包发包体制、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监管机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
       (三)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新经济成长和传统产业链重组。同时,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建筑产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好条件。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消费结构逐步升级,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生态环境形势严峻,瓶颈制约持续加剧,倒逼传统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从建设领域看,新型城市化、区域发展一体化、保障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省建筑产业创新发展、提质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有可为。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快推进以绿色建筑为方向,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率先建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标杆省和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示范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协调、引导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开发、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企业在建筑产业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的局面。
       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通过统一规划强化统筹协调,也要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基础以及多层次多样化建筑需求,因地制宜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合理确定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形成整体带动局部、局部推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坚持系统构建与联动推进相结合。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遵循新型城市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要求,优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实现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联动发展,带动建筑材料、装备等的研发应用。
       坚持示范先行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验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基地和项目建设,带动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率先建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标杆省、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示范区。具体目标是:
       产业优势进一步增强。建筑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市场开拓能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接近和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同行业发展水平,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建筑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到 2020 年,全省建筑业产值占全国比重保持在 12.5% 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在5.5% 以上。绿色建筑进一步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到2020 年,在全省城镇地区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实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占比达到 10% 以上。
       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市场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一批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上下游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在行业内先行示范作用显著发挥。到 2020 年,装配式建筑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 。加快推行住宅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
       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水利、桥梁等重要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标准、专利、工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信息技术在建筑产业中的集成应用。到 2020年,累计创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10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20家;新增国家级工法 100 项、专利 2000 项。自 2018 年起,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应用 BIM 技术。
       产业队伍进一步优化。培养一批建筑产业领域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化、技能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基本形成。到 2020 年,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达到 30万人、初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达到 100 万人。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推进“三大领域”。
       绿色建筑领域。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在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对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发展,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品质。加快既有建筑改造,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健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机制,推动节能运行管理。到 2020 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1000 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1800 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对新建居住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并实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和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到 2020 年,累计建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总集热器面积 2000 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领域。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十三五”期间,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2016 年全省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 800 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面积达到300 万平方米以上;2017 年1 月1 日起,杭州市、宁波市和绍兴市中心城区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0 年,实现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发挥我省钢结构产业集聚优势,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应用,加快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发展,打造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集群,推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有序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推动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广泛应用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装配式建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引导农村集中连片建设用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积极鼓励农村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成品住宅领域。加快推动住宅全装修全覆盖。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二)着力实施“四大工程”。
       重点区域示范工程。推进绍兴市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双试点城市向示范城市转变;2016—2017 年,重点培育基础条件较好的杭州市、宁波市等开展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建设;2017 年选择部分具备产业基础的市、县(市、区)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试点示范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又产业互补的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框架。其中,杭州市萧山区以钢结构住宅为重点,绍兴市柯桥区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绍兴市上虞区以全装修为重点,嘉善县以部品部件为重点。
       产业基地创建工程。继续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和省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台州市等地建设产业基地,进一步优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到 2020年,培育以杭州市、绍兴市为核心的 PC 生产基地 10 家,以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柯桥为核心的钢结构住宅生产基地 5 家,以宁波市、绍兴市为核心的成品住宅部品生产基地 5 家。
       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建设,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高的技术研发、部品部件生产和工程建设龙头企业。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发展一批利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开发建设的骨干企业。发挥设计单位技术引领作用,发展一批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发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支撑作用,培育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水平高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生产企业转型。推动装饰装修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转型,提高住宅全装修能力。发挥我省钢结构企业的品牌优势、产业集聚优势,提升钢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实现由专业承包商向系统承包商转变。发挥智能化企业专业优势,推进“互联网 + ”、BIM 技术、3D 打印、智能智造等信息化技术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应用。
       项目建设推广工程。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选择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工程,全面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试点示范。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创新驱动发展,转变产业发展方式。
       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创新发展理念,从改革供给侧、生产端入手,促进产业优化组合,培育发展新动力。把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作为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延伸融合建筑产业体系与产业链,实现传统建筑向绿色建筑转变,传统建造向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转变,传统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提高建筑产品品质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适应和引领广大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通过创新驱动推进设计、施工、管理、运营的一体化,优化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发挥“互联网 + ”产业升级作用,延伸对接全省战略新兴产业,实现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转换,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把建筑产业培育成万亿级产业。
       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通过培育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安全环保和附加值高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体系,重点推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三大领域,着力实施重点区域示范、产业基地创建、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建设推广等四大工程,打造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平台,辐射带动节能环保建材、高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等上下游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的建筑构配件、机械装备、部品部件生产、装饰厨卫、物流配送等企业优化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建筑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推行工程承包新模式。发挥我省工程总承包试点省的先行优势,在推进杭州、宁波、湖州、绍兴等工程总承包试点城市建设基础上,扩大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累计培育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100家、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 100 项。倡导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项目优先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EPC),鼓励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及公共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并实施建设。支持有实力的项目管理企业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服务,推进项目管理服务(PM)模式及设计施工总承包(DB)、项目管理承包(PMC)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工程管理和融资实施模式的广泛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在资本运营、建筑设计、物资采购、新技术应用和施工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高度重视建筑业与服务业融合的趋势,构建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投融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投产全过程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
       推进绿色建造新产业。积极引领建筑产业现代化高起点绿色发展,构建优质、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建造体系。鼓励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材料和绿色工艺技术装备,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打造绿色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扬尘管理,积极推进建筑渣土、泥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化,推进建筑资源再循环利用。定期发布全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材料目录,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淘汰落后、高耗能材料。推广绿色农房建设,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开展安全实用、节能降耗、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建设试点。
       (二)加强现代科技应用,构建产业支撑体系。
       完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推动绿色建筑研究列入各类省级科技项目计划。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绿色照明等传统建筑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等研究,探索和建立适合我省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进一步培育发展绿色建筑科研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围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 推广工业化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定期发布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公告。完善工业化建筑结构技术体系,推广适合我省工业化生产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 钢结构建筑以及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全面推行住宅建筑全装修,积极发展外围护结构和管线设备集成等建筑部品技术体系。
       大力发展和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结构保温装修一体化、门窗保温隔热遮阳新风一体化、成品房装修与整体厨卫一体化,以及地源热泵、采暖与新风系统、建筑智能化、水资源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成套技术。
       加强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省现行标准体系和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基础性通用标准、标准设计和计价定额,构建部品与建筑结构相统一的模数协调系统,研发相配套的计算软件,实现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鼓励企业确立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产品和装配施工标准,尽快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标准和施工工法,经评审后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级、省级标准体系。
       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建筑产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建筑产业和行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维护水平。加快推广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 + ”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加大 BIM 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实现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基于 BIM 的建筑工程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及全生命管理,促进工业化建造,建立基于 BIM、物联网的云服务平台,实现产业链各参与方之间在各阶段、各环节的协同工作。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产业能力建设。
       强化企业基础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创新体系。引导开发、设计、机械装备、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技术服务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在全产业链上找准定位,发挥各自作用,通过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提高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专业能力。设计企业要加强构件生产、施工安装等环节关键问题的集成设计能力、全过程服务能力。鼓励传统的预制构件、建筑部品和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专业服务能力。施工企业加强装配化施工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创新。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升综合能力,加强设计施工一体化、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管理信息化等能力建设。
       推进产业联盟建设。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融合互动发展。发挥产业联盟协同创新,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加强抗震防灾、新型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研发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鼓励建筑产业企业巩固非洲、东南亚等的传统建筑市场,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加快进入欧美高端市场,在“走出去”中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能力和国际竞争水平。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并购国内外先进建筑产业企业,整合国际相关要素资源,联盟拓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省内大型成套设备、建材、国际物流等建筑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我省建筑产业企业和人才的国际化水平。到2020 年,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 100 亿美元,培育 3—4 家工程承包公司进入《工程新闻记录》(ENR)国际承包商 250 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育机制,对接省“千人计划”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高端人才。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培养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开展多层次建筑产业现代化知识培训,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培育紧缺技能人才,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积极开展全国劳务生产组织模式省级试点改革工作,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建立有利于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形成重视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改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绿色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公共能耗监管信息平台,重点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完善绿色建筑、工业化建筑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招投标制度,完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住宅全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部品部件等的招投标,健全工程总承包的全过程相关制度。制定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和深化设计规定,提高预制装配化设计的取费标准。修订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推行住宅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建筑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和运营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数字化监管平台。推行工程质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鼓励多种形式购买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建立构件安装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对起重吊装等重大危险源监管。
       完善建筑工业化计价体系。编制完善工业化建筑工程定额,围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住宅全装修等工程,以工地现场的安装工作为主要编制对象,突出工业化构件、部品、部件表现形式,加强对工程计价方式和造价管理方法的探索研究。推进工业化建筑典型工程造价指标编制,分析测算不同类型的造价指标。跟踪工业化建筑技术、工艺、建材及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时发布相应造价信息,引导市场各方主体合理计价。
       建立产业现代化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快建立结构体系评价、现场装配与施工评价、部品与整体建筑体系评价制度,制定具体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方法,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跟踪管理,促进我省建筑工业化的进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建设厅牵头的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目标。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新格局,制定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通过实行财政、用地、金融等激励政策,加大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项目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整合政府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结构,加大对采用装配式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支持力度。加强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营造发展环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实现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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