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获悉,结合“凤凰行动”深入实施,我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促进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
上市是企业最好的转型升级,并购重组是企业最快的转型升级。去年10月,我省发布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以来,我省紧扣境内外资本市场改革导向,有力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国内A股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和下滑,风险预警压力持续加大,我省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引起的流动性风险较为突出。
上市公司是“稳金融”和“稳预期”的重要抓手
上市公司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运行情况,把促进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作为“稳金融”和“稳预期”的重要抓手。
我省把防范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来抓。
9月12日,省政府与人民银行召开了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布推介会,目前已有14家企业成功发行了108亿元的企业债。省财政出资50亿元增资省融资担保集团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和信贷融资提供担保。加快实施出险企业瘦身方案,督促出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降低负债水平,尽快化解风险。同时,全力破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当前,我省有些上市公司面临股权质押被强行平仓的风险,我省主动作为,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纾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困难的行动方案,采取省级产业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保险资金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等多种方式纾解平仓风险。
针对当前我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必须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提振信心,既要出台面上的引导政策意见,又要拿出实质性的突破举措,妥善化解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帮助渡过难关,确保上市公司经营稳健。
充分发挥金融工具作用,这次新政干货满满
结合“凤凰行动”深入实施,浙江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了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包括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面临的暂时困难,精准有效实施“凤凰行动”,建立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支持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优化金融服务,拓展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稳妥实施资管新规和支持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提升企业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拓宽债务融资渠道,纾缓企业债务融资压力。《意见》提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完善考核体系,提高民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其产品、技术、模式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压贷、抽贷、断贷;科学合理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触及警戒线时,应当综合评估,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同时,推动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合作协议,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为我省部分发债遇到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提供增信服务。
积极稳妥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在符合有关规模控制和期限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存量股权类资产,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后,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确保业务活动有效接续,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吸引各大商业银行总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来我省合作,筛选符合条件的优质上市公司债权,推动更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组建省债转股投资基金,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将新设基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发挥省级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积极组建“凤凰行动”投资基金,通过省市县联动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调动更多的社会投融资机构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发挥省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调动各类国有及民营投资公司等社会资金,主动防范化解由于股价大幅波动引发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同时,加强与省市县联动,建立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共济机制。我省正在组建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帮助辖区内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优质上市公司纾解困境。
坚持市场化导向,鼓励上市公司以强化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并购重组,实现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及时对接中国证监会推出的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引导IPO被否和主动撤会企业尽快整改并通过重组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鼓励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升市场化并购平台功能,优化并购重组和“借壳”政策扶持体系,鼓励龙头上市公司对目前面临困难但有价值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互利共赢,提升产业链价值。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我省将积极鼓励、指导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我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