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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7 13:43:44
各设区市、工业强县(市)经信委(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监管办)(宁波不发):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237号,详见附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试点的市、县(市)经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局、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要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工信部联财〔2016〕237号提出的试点要求、试点内容和申报条件,认真编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于2016年8月1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一式8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

    二、审核推荐

省经信委将会同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等部门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和金融基础条件,对市、县(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各方面因素,择优推荐2个试点城市上报国家试点。所在地政府对产融合作工作高度重视,产融合作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周朝晖 0571-87055247

         邮箱:458874881@qq.com

     省财政厅:王朝辉 0571-87058472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杨曦 0571-87686536

浙江银监局:邵立 0571-87189602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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