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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电能替代的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4 14:32:40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发改委(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局、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电气化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工程,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做出积极贡献。力争到2017年,完成电能替代电量90亿千瓦时,其中全省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1200蒸吨;热泵应用1200万平方米;电窑炉72万千伏安;冰蓄冷60万平方米;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工程覆盖率达到50%;机场廊桥岸电设备覆盖率100%。

二、切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一)开展电能替代潜力摸排和示范试点。一要全面开展重点领域电能替代潜力摸底调查,因地制宜制定电能替代发展规划,明确替代潜力点和替代推进步骤。二要积极开展小型燃煤锅炉、机场港口、电动汽车发展情况调研以及城市写字楼、商业中心、综合体等楼宇空调使用情况调查,开展电力需求预测和电网供电能力情况分析。三要积极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电能替代示范试点,积极编制典型行业电能替代典型案例,引导用户进行电能替代改造。四要组织推进电能替代典型项目现场会,介绍项目实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二)全面加快重点领域电能替代推广。一是大力拓展交通领域电能替代,重点在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租赁等领域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国家试点城市电动汽车推广目标;加大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新建35座高速快充站;建设2套高压岸电系统;推进机场推广廊桥桥载电源替代。二是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活电气化推广工作,重点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民家庭中推广应用电采暖、电炊具等电气化设备。三是开展农业生产电能替代,重点推广将燃油动力机井替代为电力机井,实现以电代油,减少柴油燃烧的大气污染。

(三)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一是在服装加工行业开展熨烫等环节小容量散煤锅炉电能替代,在木(竹)制品加工业针对烘干、加工环节开展散煤锅炉电能替代,在金属铸造加工业开展冲天炉改造中频炉电能替代,在烧瓷(陶)行业开展电窑炉替代燃煤锅炉,在食品加工行业、种植养殖业、海产品养殖等行业的恒温控制、氧气发生等环节开展电能替代,切实推动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电能替代工作开展。二是开展研究燃煤锅炉电能替代技术研究,编制主要类型燃煤锅炉电能替代设备设计方案,组织做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技术培训。

(四)稳步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要积极推动宾馆、商厦、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别墅、居民小区等住宅建筑积极采用热泵供冷、供热技术,在商业写字楼、商场和城市综合体大力推广冰蓄冷空调,推动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积极采用空气源热泵空调。二要积极开展新产品应用推介,在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用户电力业扩报装阶段推广热泵、蓄能技术,引导用户采用相关设备。

三、强化政策和服务保障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燃煤、重油的锅炉电能替代改造支持力度,在关停燃煤小锅炉、淘汰老旧汽车等工作中鼓励应用电采暖、电锅炉、电动汽车技术,对替代项目及配套电网的建设运营等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执行。各地要加大对港口电能替代项目补贴力度,对委托电力公司进行港口电能替代项目实施的给予免除设计费、施工费减半的优惠政策。纳入蓄热型热泵的设备享受冰蓄冷电价。对电能替代项目腾出的排污权指标,优先支持用于企业自身发展,优先安排市场交易;对实施电能替代项目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在绿色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评选、绿色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强化电能供应保障和配套服务。电力公司对电能替代项目电力接入、并网等给予倾斜和支持,开辟扩报装“绿色通道”,并主动跟踪实施进度,提高服务效率。出台配套电网改造支持和接入电网工程优惠等措施,提高实施电能替代积极性,并进一步完善全省电网建设规划,加强电网建设,落实电力配套建设用地等基础条件,确保电力供应。

四、加强分工协作与考核督查

(一)明确责任分工。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能源局)统筹推进全省电能替代工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省电力公司要做好电能替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以及有关区域的电网建设配套、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和供电服务工作。各级经信、发改、环保、建设、交通、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察。加强对工作计划、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评估。加大污染物排放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供电价格的指导和监督。

    (三)大力开展电能替代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级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记者采风等活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对电能替代典型案例、示范工程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新技术,引导体验者改变能源消费习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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