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经研究,将召开《智慧车联网通用标准术语及定义》等7个地方标准项目建议立项论证会。为便于会议资料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重点对《智慧车联网通用标准术语及定义》等7个地方标准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和绩效测算等内容进行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参会人员
省经信委信息化处、法规处有关人员,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有关人员;相关省级行政职能部门业务处室、科研院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提出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有关人员。
三、资料准备
请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提出单位准备标准立项说明(包括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和绩效测算)、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标准草案(包括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以及标准草案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并于8月1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省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四、其他事项
请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提出单位填写参会人员名单表(见附件),于8月14日前反馈省经信委法规处。正式通知待确定评审专家和会议时间后印发。
联系人:省经信委法规处 童森军,电话:87058344;信息化处 董钊,电话:87056460;省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刘若微,电话:85786909、13588450535,电子邮箱地址:473201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