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为促进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助推相关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我委正在起草《关于促进军民深度融合 助推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初稿)。为使《意见》体现各地实际情况并更具指导意义,现向各地征集军民融合项目情况。征集到的项目经审核筛选后,将会在《意见》体现。
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包括军民融合在建项目(附件1)、拟建项目(附件2)和意向项目(附件3)三类。拟建项目指已经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比如正在办理备案、环评能评、征地手续等;意向项目指有意向落地的项目。三类项目都包括生产类、公共服务平台、设施类项目。其中,生产类项目包括“军转民”和“民参军”新建生产项目和技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军民合作共建各类技术转移中心、孵化器、实验室、检验检测平台等;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合建共用信息基础设施、军民通用重大实验设施以及交通、能源设施等。
请各县(市、区)经信委(局)于8月31日前将项目情况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在9月7日前报送我委军民结合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按照属地原则报当地经信部门。项目填报单位同时应填报项目保密审查表(附件4),所有材料均应为不涉密信息。纸质材料盖章后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发送,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通知电子版可在我委合作处子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