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引进培育、业务奖励,今年该局安排12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对象为在鄞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具备培训资质的学校、机构。
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是此次补助的重要内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分别可获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差补助。对区级及以上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考核,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规模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补助。
今年,我区将继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新办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新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连续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助,每年最高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当年度经营业绩,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差奖励。开展“风云电商”“电商新星”评比活动,对获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销售区内农副产品的电商企业,按其业务规模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
为了优化电子商务综合配套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培训教育、实践教学单位,以及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组织电商论坛活动、开展电子商务招商活动的单位,财政部门也将给予5万元~5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