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准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3号),推出我省70个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总投资达3625亿元,拟引入社会资本2363亿元。 《通知》要求:一要建立示范项目滚动推进机制,我省今后将每年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各地也要抓紧建立项目储备库,定期公布、动态调整、滚动推进。二是建立示范项目责任落实机制,市、县(市、区)政府作为推进民间投资示范项目的责任主体,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要加强跟踪服务、改革创新、建设管理和统计监测。三是建立推进项目协调指导机制,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民资准入和示范项目的对口指导联系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政策引导,加快推进分领域分行业投融资改革试点,完善配套政策,切实让民间资本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唱主角”、“挑大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