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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6 16:30:5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政府提供宏观决策咨询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政策研究以及社会经济管理事务,负责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承担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工作;承担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项目咨询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工作;承担浙江省一级期刊《浙江经济》的主管主办职能。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人员的,可视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4.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期间,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招聘单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人力资源社保厅网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者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10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应聘者反馈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者,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经济研究岗位

  主要测试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30。

  地点: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4楼。

  (2)信息技术岗位

  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技能。

  时间:2014年5月11日上午9:30。

  地点: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4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

  经济研究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信息技术岗位:采用答辩加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考察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济信息网(http://www.zei.gov.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电话:0571-87055502

  传真:0571-8515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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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