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二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2月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省发改委资环处(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 真:0571-87051790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1号楼,省发改委资环处
邮 编:310025
附 件:拟列为第二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二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2月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省发改委资环处(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 真:0571-87051790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1号楼,省发改委资环处
邮 编:310025
附 件:拟列为第二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