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一号楼综合体改处,邮编31002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htg@163.com。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一号楼综合体改处,邮编31002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htg@163.com。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