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4+1”重大项目建设是我省扩大有效投资的核心任务,是政府工作的关键绩效指标,也是落实中央“六稳”要求和省委“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
目标导向上,进一步突出投资结构优化
按照“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工作导向,持续加大交通、新动能培育和生态环境投入力度,推动投资结构不断优化。699个项目中,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分别有115个、83个、501个,年度计划投资分别达到2119亿元、1618亿元、3393亿元。
项目安排上,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
突出重大战略落实,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安排75个项目。围绕我省“四大建设”,安排245个大湾区项目、188个大花园项目、34个大通道项目和232个大都市区项目。
突出大项目示范,新增总投资10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15个,总投资5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72个,总投资2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208个。
突出民间投资作用,安排486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3542亿元,占比分别达到69.5%、49.7%。
工作节点上,进一步突出“四个一批”
在项目推进上,实行谋划招引一批、前期攻坚一批、建设实施一批、建成投产一批“四个一批”动态滚动管理。
前期谋划一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精准招引落地一批引领性、前瞻性、标志性重大产业项目。安排全省前期谋划项目64个、意向投资5318亿元。
开工建设一批。加大项目前期攻坚力度,抓好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安排全省开工建设项目113个、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
续建实施一批。安排全省续建实施项目493个、计划完成投资6252亿元。
建成投产一批。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安排全省建成投产项目29个、计划完成投资170亿元。
保障措施上,进一步突出统筹和要素保障
用地保障:采取专项预支、奖励存量等形式,优化保障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能耗及环保指标保障:合理安排能耗、用能权交易以及级分配的排污权储备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