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市首次将农业经营主体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正式纳入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不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一是参保年龄跨度长。该保险采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参保自愿”的运行机制,全市农业经营主体自有人员或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所聘用的、年龄18至77周岁之间的务农人员均可参保。其中农业经营主体业主是该保险的投保人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发生意外伤害的务农人员是保险受益人。二是投保人数变动活。农业经营主体业主既可按实有人员实名投保,也可按不同种类农业生产面积确定投保人数下限,规避了因季节性用工造成的参保人员不
稳定性。三是财政补贴力度大。农业经营主体可按年或半年参保,市财政、镇(街道)分别给予50%和20%的保费补贴,业主承担30%保费。保险责任包括“一主两附”,主险为意外伤害致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金额为20万元,附加住院医疗费最高5万元,住院津贴每天100元。该保险自今年12月1日起试行,目前已有300多名务农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