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4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为进一步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拓展对外贸易新空间,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同意义乌市开展市场采购进口贸易机制创新,实施进口贸易便利化改革举措。
为支持和鼓励义乌市先行先试,《通知》出台了四条实质性的政策举措。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提升通关作业便利化水平。结合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优化分类监管。依托海关与地方联动管理和多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关信用管理措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市场采购进口贸易商品实施全申报管理。建立市场采购进口商品风险评估制度,支持地方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在实施商品风险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检验检疫流程管理,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先行推进检验监管全流程无纸化,探索移动办公和移动执法模式;三是优化中文标签管理机制。在区域限定、主体明确、企业承诺的前提下,允许仅用于展示的预包装食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所有可能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均应按照一般贸易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完成中文标签的加贴或印刷;四是完善外汇管理机制。支持境内市场经营主体可将人民币贷款划转至市场采购进口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购汇或直接以人民币对外支付贷款。境内市场经营主体也可凭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将自有外汇划转至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对外支付。
这次八部委出台的四项政策举措,是继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专门为义乌出台五项政策举措基础上的又一实质性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