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贷款承接平台体系、推动贷款项目更好落地,深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有关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出台了《关于加强政银企合作扎实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18〕143号)。
《通知》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积极引导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资本投入、风险分担等方式,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动“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平台融资、信用建设和市场化运作并举”的融资模式。二是充分发挥开发银行批发资金优势,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积极通过转贷款等模式,简化程序,加快推动返乡创业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开发两类贷款项目落地。三是建立健全县(市、区)级政府推荐,管理平台、担保平台与开发银行联动审议的项目遴选机制,建立多渠道的项目入口,实现项目贷款的多口申请和就地遴选,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四是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加强对贷款发放后的项目监管,切实用好用活贷款资金。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跟踪重点项目,一个一个地推动落实,确保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促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