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四类返乡创业贷款支持重点。一是支持返乡创业园区等平台建设。二是支持返乡创业实训基地等建设。三是支持返乡创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四是支持返乡创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发展。
(二)设置了四种返乡创业贷款具体类型。一是返乡创业平台建设贷。支持对象主要是集标准化原材料基地、规模化种养设施和集约化加工园区于一体的各类返乡创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返乡创业“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等。二是返乡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贷。支持对象主要是定位明确、功能突出、布局合理的返乡创业实训基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农业企业等建立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等;培训创业扶贫一体化基地,以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带动能力强的培训工程等。三是新产业新业态信贷通。支持对象主要是返乡创业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设立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的工程及项目等;创业基础好、能力强的返乡创业人员开发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项目。四是返乡创业企业贷。支持对象主要是返乡人员创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
(三)建立了三项返乡创业贷款政策机制。一是建立了项目遴选机制。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分行,积极组织各地申报返乡创业贷款项目,并从中遴选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标准的项目,建立项目库。二是建立了独立审贷机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制度要求和办贷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三是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各地要及时设立返乡创业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通过平台公司统贷统还的,以所在地区为单位归集整合风险补偿金,统一存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账户,进行统一管理,且余额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0%。积极探索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返乡创业信贷工作,确保专项贷款高效、规范、安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