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1日起,我县将对建制镇壶镇镇实施供水价格改革。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经过调查了解、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和审价会等定调价相关程序,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出台壶镇镇实施供水价格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和特种用水的供水价格等。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阶梯水量基数分别以3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用水量为界分成三级阶梯,阶梯价格比例为1:1.5:2。一级水量居民生活供水价格调整为1.60元/立方米,供水到户价格为1.9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0.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供水价格调整为1.8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的供水价格定为2.00元/立方米。改革方案还对阶梯水价计量缴费周期、非“一户一表”(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以及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用水户的供水价格做了相关规定。(缙云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