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岩区实施对企业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这是我区在企业投资领域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赋予了房地产企业投资更大自主权,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据了解,该方案企业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涉及到15个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走完仅需36个工作日,相较以往的6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效率,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立项方式的改变。
在立项程序上,房地产项目实行备案制后,不再对其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取消了初步设计会审,环评批复、水保方案也不再作为立项前置条件。在立项报批上,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与普通项目备案无异,仅从维护投资安全角度出发,在一般备案所需材料基础上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在立项时间上,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只要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过程大致需要5-10分钟的等待时间。(黄岩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