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402号)。我省义乌市、嘉善县、海宁市三个县(市)列入国家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名单,并争取到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试点县相关项目建设。试点内容主要为五个方面,一是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开展市政公用领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二是加强规划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多规合一”。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海绵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四是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五是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
我委会同建设厅及时做好下一步工作部署,争取为全省乃至全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