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民政厅、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共同制定《浙江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此次治理将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对已受理和已享受的对象应进行单独登记,规范管理。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82.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为防止“错保”情况发生,本次整治将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定期开展已享受低保对象银行存款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及时清退已不符合条件人员。
此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社会救助一张网建设,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
据悉,接下来,省民政厅和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今年11月底前,各市级民政部门将提交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