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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05 08:56:42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省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贡献日益突出。2011—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4%,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2134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10年的44.0%提高到49.8%,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大产业。
  贡献作用日益突出。服务业成为扩大有效投资、吸纳新增就业、增加地方税收的主要力量。“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从58.8%提高到65.7%,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从34.2%提高到38.5%,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从45.8%提高到51.5%。
  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物流、旅游、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迅猛。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业快速崛起,乌镇成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永久举办地。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6和1/5。金融业“浙商系列”发展迅速,社会融资规模等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快递行业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旅游经济综合实力跻身全国三强。
  区域特色加快形成。杭州形成了以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休闲旅游、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为特色的服务业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8.2%。宁波、舟山的港航物流业独具特色,温州、台州的地方金融业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绍兴、金华的商贸流通业不断转型升级。县域服务业蓬勃发展。服务业集聚区等特色平台发展水平加快提升,截至2015年底,1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入驻企业13.1万家,实现营业收入1.4万亿元,创造税收333亿元。
  改革创新成效明显。杭州、宁波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金华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健康、金融、贸易、电商、物流等专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服务业财政税收、统筹协调等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公路港”模式在全国推广,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服务业特色小镇等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省外贸总额比重由7.9%提高到11.3%,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由37.7%提高到57.1%。
  (二)机遇与挑战。
  展望“十三五”,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扩大服务业开放以及贸易便利化等政策推动下,我省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潜能将大幅释放,服务贸易的规模和水平将得到质的提升。二是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1.28万美元向更高水平迈进,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柔性化、服务化发展,为我省服务业发展创造新的需求。三是信息经济、健康、旅游、金融等七大万亿级产业发展,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钱塘江金融港湾等大平台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跨境电商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崛起,为我省服务业发展带来巨大空间。
  与此同时,“十三五”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于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于消费结构升级需要,服务业有效供给需进一步增加。二是结构素质有待进一步优化。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任务依然艰巨,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速度虽快,但总量规模不大、发展不够充分。三是开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市场化程度仍然偏低,对外交流和合作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人才要素支撑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拥有国际视野、复合背景的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缺乏。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各方面有利因素逐渐增多,机遇大于挑战,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正加快形成并不断巩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更好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着力构筑“6+4”服务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加快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努力推动我省向服务业强省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大力鼓励服务业技术、业态、管理、品牌和商业模式创新,使创新成为服务业发展的原动力。
  坚持产业融合。开展“服务+”行动,积极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各行业间交叉渗透、跨界融合,加大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服务领域的应用。
  坚持开放合作。实施更加主动的国际化发展和区域合作战略,深入推进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升服务业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创造更加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
  坚持特色发展。突出我省特色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服务业产业体系。积极引导各地根据自身特点,谋划发展特色服务业,打造各具特色的浙江服务区域品牌。
  (三)发展目标。
  规模再上台阶。“十三五”时期,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左右,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3.23万亿元左右,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完成12万亿元左右。
  贡献更加突出。服务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主动力的作用更加突出,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3%以上、力争达5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41%左右,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达53%左右。
  质量显著提升。服务业企业竞争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在技术、业态、管理、品牌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达22万元/人左右,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结构明显优化。信息、金融、文化、旅游、商贸等重点行业在国内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到2020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全省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的县(市、区)比重超过50%。

  三、重点行业
  立足浙江实际,着力构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6+4”服务业产业体系,着重发展信息服务、金融、现代物流、旅游、商贸流通、房地产六大支柱行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四大新兴行业。同时,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区等公共服务业,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小镇等平台,大力鼓励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壮大新兴服务业,加快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一)着重发展六大支柱行业。
  1.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以建设信息经济强省为目标,大力发展云计算技术与服务、大数据技术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与基础软件、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与服务、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软件和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与生态系统、“互联网+”应用支撑服务、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跨界融合与开放合作,建设特色小镇、园区、基地等平台载体,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2.创新发展金融业。
  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提升发展,力争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万亿级现代产业。全力发展主力金融、浙商总部金融、私募金融、互联网金融和“草根”金融五大金融产业。建设直接融资平台、产业基金平台、地方交易市场平台、金融控股平台四大金融产业平台。规划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打造杭州、宁波两大金融核心区域,推进一批金融特色城市和特色小镇建设。探索制定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3.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构建高水平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打造立足浙江、引领全国、辐射全球的现代物流发展标杆省份。强化物流产业链创新,推进物流与产业融合联动发展,提高物流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化水平,培育集海港、陆港、空港于一体的国际化物流新优势,加快发展供应链物流、电商物流和快递物流,创新提升一批重大物流园区,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培育扶持一批重大物流企业。
  4.转型发展旅游业。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把旅游业打造成万亿级产业。大力实施“旅游+”工程,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旅游、森林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健康旅游等业态。推进旅游全域化发展,发挥四大都市区在区域旅游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东扩发展海洋海岛旅游,西进发展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中部发展影视商贸休闲旅游。全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高品质、人性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5.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业。
  按照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流通、推进大开放的总要求,加快内外市场、城乡区域、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流通渠道、流通业态、流通主体、流通设施、流通平台和流通治理全面升级。积极构建国家级、省级、县级流通节点城市和乡镇商贸中心四级联动的流通立体网络。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加快建立内外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6.健康发展房地产业。
  以供需保持基本均衡、库存保持合理区间、价格保持总体平稳为导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与房地产开发节奏。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鼓励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存量商品房消化。推进装配式住宅、绿色节能住宅、全装修住宅等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服务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培育壮大四大新兴行业。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深入实施“电商换市”战略,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全球战略地位的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力巩固和提升网络零售优势,打造电子商务升级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和农村人群创业创新,建设电子商务强镇、电子商务强村。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完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浙货“走出去”,规范电商进口业务。完善物流配套、人才培养等电商产业支撑体系。
  2.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
  以建设健康浙江为目标,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积极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信息、健康旅游和文化、体育健身、体育休闲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多元办医和医养融合,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各地立足资源文化优势,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进一批养生养老基地建设。
  3.推进发展科技服务业。
  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全链条覆盖的科技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以及法律、知识产权、咨询、商务等中介服务业。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科技成果交易大市场、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大平台建设。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运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4.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着眼点,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提升拓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文化会展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体育文创、广告服务、咨询策划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文化创意品牌及龙头企业。推动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重点工程
  (一)强县培育工程。以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为抓手,支撑服务业强省建设。坚持统分结合、分类培育的原则,以全省所有县(市、区)为培育对象,根据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按不同方向分类培育。重点培育一批兼具发展基础、发展潜力、发展意愿的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地区。强化工作措施,建立综合评价、动态调整、联系服务长效机制,落实资金、土地、项目等扶持政策,引导各地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平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国家级服务业平台,强化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专业化、高端化、特色化要求,分类引导提升1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创建省级特色小镇。鼓励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现代商品市场集群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功能。
  (三)项目支撑工程。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建立动态管理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争取一批带动全局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布局规划和项目计划。加强项目推进和实施,强化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积极搭建各类平台推进招商引资。加强项目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省市县共享共用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监管平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加强跟踪服务。
  (四)创新融合工程。引导服务业技术、业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商贸、金融、物流、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行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服务+”行动,引导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以及服务行业内部加快融合,推动制造业服务化,鼓励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家电等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旅游、服务贸易、民办养老等一批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区域协同工程。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核心城市为引领,促进区域服务业协调发展,形成以城市为核心、城乡统筹的发展格局。提升四大都市区核心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引领和带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鼓励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立足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分层次地发展服务业。鼓励县(市)和中心镇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更好地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改善的需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六)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服务业“三名”工程,打造浙江服务品牌,提高浙江服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品牌培育机制,重点在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领域开展浙江服务品牌培育试点,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知名企业家。完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服务业企业制订行业标准,建设服务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在教育、公共交通、信息、医疗、养老、旅游、金融、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加快完善品牌促进、品牌推介、品牌保护、品牌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服务业摆上促转型、调结构的重要位置,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规划的牵头实施;各地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落地,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和配套措施完善工作。省市县各级要进一步健全统分结合的服务业工作机制,凝聚合力、统筹推进,为服务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管理体制,理顺相关部门职责,探索新型的行业监管模式。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规范服务业行业准入标准,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落实和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通过修订、整合、集成,形成若干个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政策包”。根据服务业发展新特征,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强对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完善服务设施。加快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慧医疗等推广应用,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大力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改造,实现全省城市光纤网全覆盖和无线局域网络免费开放,全面建设“宽带浙江”。加快建设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完善城乡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广场、健身绿道等设施。完善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礼堂、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先进、高效、实用的覆盖全省各乡村学校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建制乡镇(街道)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承担一站式公共服务功能。
  (四)扩大开放合作。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开展浙港、浙澳、浙台以及长三角区域服务业合作,吸引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来浙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积极推进服务贸易线上线下对接交易平台建设,在巩固扩大国际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服务出口的同时,着力推进服务外包、对外文化、国际海事、国际教育、中医药、创意设计等附加值较高的新兴领域。完善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五)强化人才支撑。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训10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加强服务业工作人员轮训。实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创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复合型现代服务业人才。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基地、街区以及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建设。针对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放宽学历、学位等条件限制,更加注重实践经验、创新思维、贡献程度等因素。
  (六)加强统计监测。加强服务业统计制度建设,完善行业统计标准、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使服务业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发展实际。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服务业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三新”统计制度。完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等重点平台统计直报制度,强化统计平台等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服务业形势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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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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