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清溪流域涉及的宁波市、台州市、宁海县、天台县、三门县政府,请按照本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工程,规划工程的实施要严格遵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省级有关单位请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建设对流域周边生态环境等的影响,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利用和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水利厅
2014年1月17日
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
清溪流域位于浙江省东部,属独流入海河流,分属两市三县。流域上、下游分属台州市的天台、三门两县,中游一段属宁波市的宁海县。流域面积157平方公里,主流河长39公里。随着两市三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地区经济社会尤其是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清溪流域水资源、防洪安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流域现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已与区域的发展定位不相适应。科学合理适度地实施清溪流域治理与开发,进一步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两市三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编制《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本规划是清溪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是规划期内清溪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清溪流域,宁波市三门县下叶村以上面积157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延伸至受水区宁海县三门湾片(包含宁海县长街、力洋、茶院、胡陈、一市和越溪六个乡镇)和三门县三门湾片(包含三门县县城和亭旁镇)。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2011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
一、流域概况及经济社会状况
(一)流域概况
清溪流域主流泳溪发源于天台县苍山北麓杨家岙村,经泳溪乡至岩下方村右纳支流鲍下溪,两溪汇合后始称清溪;清溪东南流经下岙折向东流入宁波市宁海县境,经桑洲镇至沙地村入三门县境,再流经沙柳街道于下叶从旗门港注入三门湾。
清溪流域总面积157平方公里,主流河长39公里,平均坡降5.93‰。流域在天台县面积81平方公里,宁海县49.4平方公里,三门县26.6平方公里。清溪流域多年平均温度16.1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1675毫米,年径流深1015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1370毫米左右。
目前,清溪流域主要兴建了小型水电站等资源开发工程,现有小型水库4座。天台县境内已兴建沙舜、杨家岙等4座电站,总装机容量1895千瓦,另外还有山塘等小型的灌溉供水工程。
流域内工业分布不多,污染相对较少,水质现况良好,各项水质指标基本符合国家Ⅰ、Ⅱ类水水质标准。
(二)经济社会现状
清溪流域上、下游分属台州市的天台、三门两县,中游一段属宁波市的宁海县。流域内总人口5.79万人,其中天台县1.59万人,宁海县2.44万人,三门县1.76万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7万亩(其中水稻1.62万亩),其中天台县0.72万亩,宁海县0.91万亩,三门县0.74万亩;农业总产值0.54亿元,其中天台县0.18亿元,宁海县0.12亿元,三门县0.24亿元。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大麦、小麦、玉米、蔬菜等。主要经济作物有茶叶、毛竹等。
(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建设台州海洋生物工程产业基地,建设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包括三门湾—东矶列岛在内的特色旅游等。
《天台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清溪流域所在的天台县泳溪乡规划为绿色高效生态农业带;《宁海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年)》对清溪流域所在的宁海县桑洲镇规划为西部生态旅游片区;《三门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清溪流域所在的三门县沙柳街道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9平方公里,依据老镇区沿清溪两侧以发展生态居住为主,在东南侧布置部分工业。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和省委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总目标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定位,清溪作为三门湾经济区重要水资源保障区之一,应在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的前提下,向三门湾经济区提供优质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遵循“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综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及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保障水资源、防洪和水环境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三)规划指标
1、约束性指标
至2030年,河湖水系水质标准达到《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
至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2011年总水土流失面积的99%;至2030年,完成对2011年度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全面治理。
现状清溪坝址断面90%最枯月流量为0.114立方米每秒;枯水期将军堰断面月最小生态环境流量为0.23立方米每秒,规划清溪水库坝址生态基流(不含工业、生活和灌溉用水)不小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3立方米每秒。
2、预期性指标
防洪(潮)标准:河口防潮标准50年一遇,下游镇区防洪标准20年一遇,乡村防洪标准10年一遇;农田面积在千亩以上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其余为5年一遇。
排涝标准:镇区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不受灾,农村及农田千亩以上10年一遇最大3日降雨4日排出。
干流防洪控制断面:控制清溪水库坝址断面10年一遇下泄流量不超过350立方米每秒,20年一遇下泄流量不超过500立方米每秒。
3、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现状开发5%提高到30~40%。
城乡供水保证率为95%,农田灌溉保证率为90%,生态环境用水保证率90%。
三、河段功能分区
(一)清溪主流分段
清溪为山区性河流,规划清溪水库坝址以上河段为上游河段;清溪水库坝址至沙地村入三门境之前为中游河段;三门境内直至下叶为下游河段,其中沙柳街道以下为河口段。
(二)清溪各河段功能分区
上游河段:以水资源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全面节水,满足基本的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加强沿溪两岸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合理制定清溪水库的防洪调度和生态调度,保障下游河口水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中游河段:以开发利用保护为主,加强沿溪两岸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和科学配置水资源,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在加强节水的同时,限制入河排污总量,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
下游河段:以河口水生态保护为主,依托清溪水库的防洪调度和生态调度,制定水生态保护方案与措施,加强河口段泥沙淤积观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沿溪两岸的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四、水资源配置
(一)本流域及三门湾经济区需水预测
清溪流域至2030年水平年城乡生活、工业等需水量约1000万立方米,灌溉需水量多年平均约250万立方米,需水总量占全流域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59亿立方米的8%,本流域未来发展用水供给富裕度较大。
根据宁海县和三门县三门湾区域水资源供需分析专题研究,至2030水平年缺水总量超过1.0亿立方米。该区域发展需水缺口较大,单靠本区域供水工程自身挖潜与建设,是无法解决水资源保障问题。因此,三门湾经济区除自身挖潜外,迫切需要从清溪流域引水解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水资源瓶颈问题。
(二)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
清溪流域无控制性水利工程,缺乏调节能力,各灌溉供水区主要依靠小型堰坝引水,水资源利用率较低。
规划在清溪干流桑洲镇辽车村新建清溪水库。兴建清溪水库,可解决水库下游桑洲、沙柳等地规划水平年的用水需求。在满足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本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还可向下游三门湾经济区提供优质水。另在清溪水库上游规划建设三王岭水库,解决库区泳溪乡的缺水问题。
(三)供水工程
1、清溪水库
清溪水库坝址位于宁海县桑洲镇辽车村,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为0.95亿立方米。规划正常蓄水位90米~110米,下阶段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比选。
当正常蓄水位90米方案时,调节库容2990万立方米。水库优质水可供水量4863万立方米,在满足本流域灌溉、供水的前提下,还可向三门湾经济区供水4153万立方米,占流域水资源量的26.1%。
当正常蓄水位110米方案时,调节库容7304万立方米。水库优质水可供水量5938万立方米,在满足本流域灌溉、供水的基础上,还可向三门湾经济区供水5228万立方米,占流域水资源量的32.8%。
2、三王岭水库
在清溪上游泳溪规划新建三王岭水库。水库位于天台县泳溪乡,水库功能以供水为主。水库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为2283万立方米,调节库容53万立方米。
水库可供水量为255万立方米,可满足下游泳溪乡的生活及工业供水需求。
五、防洪安全
(一)防洪治理原则
清溪防洪工程措施遵循“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原则,采取上游建水库拦洪削峰,中下游加固加高堤防,提高中下游河道过流能力,减少山洪对城镇、农村的侵袭;各排涝区块以自排为主,汇合口保留一定农田面积起短暂滞蓄作用;并建设防汛信息和调度系统(洪水预报调度和工程调度),构成清溪流域的防洪工程体系。清溪干流堤防工程建设以防冲为主。
(二)规划水库工程
清溪水库位于清溪干流宁海县境内的辽车村,控制流域面积92.5平方公里,是一项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水环境改善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水库承担下游桑洲镇、沙柳街道干流防洪任务。水库坝址下游河道流量按500立方米每秒控制。当水库正常蓄水位90米方案时,防洪库容880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10米方案时,防洪库容1020万立方米。
1、天台县泳溪乡堤防工程。现状天台县泳溪乡两岸防洪能力5~10年一遇。规划重点加固泳溪乡段堤防工程,使之达到设计10年一遇。
2、宁海县桑洲镇堤防工程。现状宁海县桑洲镇两岸防洪能力20年一遇,农村两岸堤防防洪能力10年一遇,已满足防洪标准。
3、三门县沙柳街道堤防工程。现状三门县沙柳街道沙柳桥以下防潮能力20~50年一遇,沙柳桥以上防洪能力为10~20年一遇;农村防洪能力为5~10年一遇。规划对堤防进行加固建设,使河口段防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镇区段达到20年一遇,农村河段达到10年一遇。
六、水生态修复与保护
(一)水生态治理重点
以生态修复和保护为重点,开展水生态治理建设。加强源头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定生态保护范围,制定明确的生态保护方案与措施,形成水生态保护体系。
(二)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清溪流域的水功能区主要为源头水保护区、保留区、渔业用水、饮用水源区;水环境功能区主要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为Ⅱ类。
(三)水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区:将流域规划的供水水源地即饮用水源区(含供水水库区)划为重点保护区。规划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规划清溪水库、三王岭水库库区正常蓄水位以下区域和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两百米范围所有陆域;规划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规划水库其余集水区内的所有水域、陆域,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保护。
重点治理区:清溪下游河口段现状水质不能满足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要求,该区域划为重点治理区。
主要治理措施:对工业废水进行控制和处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调整乡镇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逐步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发展生态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建立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流域内各行政区要严格按照各河段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进行控制。对水质考核优于目标水质的给予奖励。
(四)水土保持
近期目标(2011—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8平方公里,占总水土流失面积的99%。坚决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有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予以退耕还林,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使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远期目标(2021—2030年)继续采取封山育林和工程、植物措施等治理水土流失,全面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实现山川秀美。
主要治理措施:坡耕地退耕;采用水土保持耕作法;增加植被覆盖度;营造水土保持林;小流域治理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可通过溪道疏浚、拓宽、砌坎护岸、修建排水沟渠、谷坊、堰坝、改造跨溪桥梁等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全流域内废弃的采石场采取修建挡土墙、植树种草予以治理。
(五)水生态保护
目前本流域天台、宁海境内基本无工业污水排放,主要污染源为农村(乡镇)生活污水,水质现状较好,一般可达I~II类,宁海县与三门县交界处水质为II类,下游河口段水质为Ⅲ类。为减少水库建成后对下游河道生态环境及清溪河口的影响,水库应保持下泄一定的生态环境流量,按照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即0.3立方米每秒。
(六)河口及三门湾影响
规划清溪水库建成蓄水后将减少下游径流,沙柳街道沙柳桥以下河口段河道可能会造成一定淤积。清溪河口径流仅约占三门湾径流总量的6%,其影响范围涉及旗门港及蛇蟠水道上段,不影响三门湾流场与水沙环境总体格局。
目前利用数学模型对河口冲淤情况进行了初步研究,建议工程建成后加强对河口段泥沙淤积情况的观测,分析研究河口冲淤情况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工程及非工程措施。
七、流域管理
(一)流域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流域内水利事宜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规划成立清溪水库管理局,逐步建立由区域内市、县级水利(水务)部门和清溪水库管理局组成流域调度协商委员会。定期协商清溪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统一调度、防汛抗旱、水生态保护、控制性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等事宜。
积极研究探索流域水生态共建共享机制,在合理评价生态保护投入的基础上,结合流域保护水源的水质、河口淤积治理和各主体享用的水量,综合考虑各共享主体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标准。从供水等收益中抽取部分资金成立管理基金,主要用于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河口清淤和工程维护运行等。
(二)水资源管理
为分析研究河口冲淤情况变化,工程建成后需对河口段26平方公里范围的泥沙淤积情况进行监测,采用工程及非工程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健全流域水资源监测网络。
(三)防汛抗旱管理
清溪水库应建立防汛预报调度系统,当遭遇台风暴雨型洪水,应利用天气预报实施预降水位。
规划清溪水库承担流域防洪任务,控制下泄流量。水库台汛期起调水位较正常水位降低2米,控制清溪水库坝址1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350立方米每秒,20年一遇流量不超过500立方米每秒。如遇超防洪控制标准,下泄流量超过控制流量,应及时预通知下游宁海县桑洲镇、三门县沙柳街道,以做好防范工作。
(四)水生态管理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制定水功能区管理方案,建立入河排污许可制度、水功能区水质和入河污染物总量通报制度、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提高水功能区的监测和管理水平。
清溪水库建成运行,泄放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作为下游河道生态流量。
各行政区严格按照各河段水功能区目标水质(Ⅱ类)进行控制。
(五)水资源调度
农田灌溉首先考虑利用天然径流和堰坝取水进行灌溉,天然径流不能满足时,由水库供水;在满足灌溉供水的前提下考虑下游河道水环境需水要求,清溪水库下泄生态环境流量取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即0.3立方米每秒。
规划实施后,在满足本流域用水的前提下,可以向外流域供水4100万立方米~5200万立方米,年保证率为95%。
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厉行节水,严格贯彻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在引水系统上装备水量监控和量测设施,建立区域性水质监测系统。
(六)水利信息化
规划工程实施后,流域内将新增两座水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汛情监测与预报系统,以实现水库的科学调度。清溪水库应与下游两个城镇组成汛情通信网络,完善流域内各类防汛信息建设,保证在各种恶劣气象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向各部门和下游居民发布洪水警报,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