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工业转型升级 (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16〕433号)。现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工信部确定今年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共18个重点任务(附件1)。对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研发类、试点示范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二、补助比例。平台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50%;应用推广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30%。 三、组织方式。采用评审方式组织的,工信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采用招标方式组织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地组织企业做好申报材料或招标准备工作。 四、项目申报。根据工信部要求,所有申报项目需经我委出具推荐意见后方可参与评审或投标。其中,采用评审方式的重点项目,每省推荐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请各地在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5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3)统一报省经信委投资处,并组织实施单位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涉及重点任务方面的问题,请与附件1中明确的处室和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陈 波,0571-87056796。
附件:1.重点任务汇总表 2.项目汇总表 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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