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浙江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申报第四批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7 13:36:00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协会、企业:

       为更好地向工信部科技司申报智能制造领域标准项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科〔2009〕8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组织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浙经信法规〔2016〕78号)。

(二)行业标准范围按照“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的要求,经查新后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应优先考虑我省产业发展急需、具有产业优势的标准项目,并契合现有标准体系。

二、申报重点

(一)涉及我省优势产业的标准,重点包括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二)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绿色石油化工、时尚轻纺业等领域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经信委按地域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后报我委遴选和上报。

(二)申报材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标准草案。

(三)申报方式:请各市经信委在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材料汇总后报送省经信委法规处或省智能制造标准联盟。联系人:法规处严亮,电话:0571-87058269,邮箱:380613511@qq.com;省智能制造标准联盟 吴军航,电话:0571-87203550,邮箱:wjh_zaii@163.com。(邮件注明行业标准申报

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

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成立省级“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