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浙经信军民〔2016〕235号),各地上报备案了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近期,我委依据基地建设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备案的基地进行了综合评价和网上公示,从中遴选出第一批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共7家,名单如下:
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宁波)
嘉兴科技城(嘉兴)
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兴)
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区(湖州)
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金华)
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舟山)
请相关地区经信部门按照《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以上单位的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