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在申报审核和评审基础上,现确定在开化县、舟山普陀区、丽水莲都区开展农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建设,“开化龙顶茶智慧茶园建设”等21个项目为2015年省农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有关县(区)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指导,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
二、落实支持政策。浙财企〔2015〕54号文件下达了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工业与信息化部分),并分别切块安排了180万元用于开化县、舟山普陀区、丽水莲都区农业信息化。属地经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省财政资金于9月30日前落实到示范项目,并报省经信委和财政厅备案;做好日常监督跟踪,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做好基础工作。属地经信部门要组织有关农业企业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业信息化专题培训。鼓励、支持和帮助企业引进农业信息技术高端人才,与有关院校、信息技术企业加强合作。及时总结信息技术应用成功经验,发掘应用创新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加强监督检查。属地经信部门要将进展情况包括总体情况、示范项目进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于每年12月底报省经信委。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成效显著、具有推广价值的,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推荐。